why join the navy.
周末鬼使神差地看完了时时刻刻
好像又回到了十七岁。
高三,那时候生活像the hours,真实琐屑,很多事不敢细想,很多自我不能表达,对这个世界很多不满。很多大逆不道的想法一抬头,就被这该死的生活慢慢冲蚀掉。
就像被溺亡弗吉利亚,又拯救了劳拉的水那样无孔不入的生活给冲蚀掉。
某次月考后看完了弗吉利亚的《一间自己的房间》,她的嬉笑怒骂,犀利才华,幽默狡黠,甚至毒舌评论都惊呆了我。怎么会有灵魂这么有趣的女人,然后不好好念书的我又去买了她的日记和书评来一通看。
我至今都还记得,看她针砭时弊那些男作家时,太过瘾,太独特。一扫我当时一直看的那些macho男作家(比如海明威)憋的闷气。也只有贵族出身的她能半嘲讽当时声名鹊起的DH.劳伦斯“作为矿工儿子写得还不错了“,因为那种先天独厚的高贵,恃才傲物和被诅咒一样的敏感诗意。我生活中很多因为女性身份产生的困惑,都在她的只言片语中得到了解答和安抚。
终于有天,我趁着一周一次的上网时间去百度了她,我想了解她更多,这个隔着几百年通过印刷术和我聊天的人。还好,那个时候网速不算太快,我用着老人机,所以这个世界还没用光速更新。
结果我刚好在百度百科上看到她惨烈的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。七年前的那天,我坐在我家笨重的台式机前,看着屏幕中的文字描述,困惑到一遍遍打开新的网页,重新组合关键词去搜索几百年前关于她死亡的新闻。
倒也没有新的新闻,都是一笔带过,语焉不详。
我当然知道她已经去世多年了,但昨天夜里的我,还在被窝里看她如何嘲笑一个作家的愚蠢,那种匪夷所思的亲密感让她对我还是进行时。
我想那时候的我,只是不能接受她把自己装进了全是石头的口袋里投河自尽这件事。可能电影里都觉得这种死法太决绝,改成了伍尔夫在自己口袋里装满了石头自尽。
对于十七岁的我而言,活着就是活着,而是死亡是彻底的另一回事,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另一回事。在书中明明这么痛苦又热爱生命的她,每一天的日记她都在祈祷,她在努力,她在思考,她在反抗,那种生命力的激情。我他妈明明感受到了,但为什么她会是这样的结局,到底是哪一个钟头出问题了?到底是哪一秒的时间走得不对了?到底是哪一个瞬间,她决定去赴死?
七年过去了,今天打开这部电影,看到一半,果不其然会心一击,果然太重了。关于年少那些藏在心底不得解的答案。
谁会死?人难逃一死,但诗人会先死。因为死神只想要真正的,不掺杂质的高纯度生命力。
是为了对比吗,也许吧。为了对比生命的珍贵吗,未必。
是为了不得不存在,是社会身份,是角色义务,是依赖攀附的亲密关系,是日常牢笼的困兽之斗,是削足适履的追随主流,是虚无怀疑的自欺欺人。我厌恶生活本身,我热爱生活本身,因为只有这庸俗的土壤,能长出我灵魂之花。
到底是哪个瞬间?是同一条河流经过我们立足之地的每个不同瞬间,是时时刻刻上涨的水面,让我们没入其中,避无可避,关于我们的生活。
两周前凌晨三点半,和朋友们在街边吃烧烤聊天。
“有没有觉得,生活从某个节点开始,慢慢变得模糊了,记不大清没什么印象了。”
“比如我能清楚记得,十七岁的某一天,我从早上到晚上做的事,我记得我在早自习时偷偷睡觉,被抓住骂了一句脏话,还想时时刻刻和喜欢的人腻在一起,哪怕找她麻烦。”
“二十来岁后呢,什么都没特别了,像是一直在做没内容的长长的梦。”
就像理查死前还只会想起十九岁的某一天。因为人类有限的记忆容量,最后只会留给最重要的内容。
所以,早安,达洛维夫人。我想就是那一瞬间。
It’s just a matter of time.